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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查组向县住建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6-05-16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统一部署,2016314日至41日,第四巡查组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账册等方式,对县住建局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县住建局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实干进取,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推进莘县城镇化建设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满意度为96.42%。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对下属单位和人员管理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没真正牵牢。2013年以来,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复杂严竣形势分析研判不足,缺乏深入思考和创新推动,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存在重业务工作发展,轻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严格执纪、严厉问责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重点突出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尚未形成,崇廉尚俭的廉政氛围尚未形成。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有公务接待支出大且超标准接待;违规租赁使用车辆、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资金;利用办公用品购置等名目隐匿支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问题。干部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

1、部分局属二级单位长期租用小轿车、违规占用建筑企业车辆,燃修费用高;交易中心、散装办、燃气办长期租用租车公司的车辆,劳保所长期借用一建公司车辆;

2、局属二级单位普遍存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负责人电话费;

3、局机关财务账上列支招待费并无接待公函;

4、局属二级单位账目上均列支数目不等的招待费(含工作餐);

(三)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领导班子存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有自行设立机构、混编混岗的现象

1、在“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方面没有全部和驻在部门纪检组沟通,存在规避纪检组的监管的现象;

22010年住建局合并后没有合并科室,没有按照县三定方案执行,县三定方案规定住建局可以设立11个科室,住建局实有23个科室;

3、科室人员长期不调整,有的科室甚至几年没有负责人;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工作人员混编混岗现象严重;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存在开设银行账户过多,造成资金多头分散,不利监管的问题;存在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财务管理相对薄弱;

1、局机关财务没有专门固定资产账,造成局固定资产管理较混乱;

2、存在乱收费现象(房屋过渡费);

3、住建局所收廉租房租金等不能及时上交国库,存在滞留现象;

4、局属机关所开设账户过多,有的长期不用;

5、存在“红顶中介”的现象(房屋评估等),已改正;

6、房屋租赁收入直接坐收坐支,未走收支两条线;

7、存在违规发放取暖降温费、违规发放各种补贴问题;

(五)局属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

1、墙改办挤占墙改专项基金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墙改办基本没有按规定将墙改专项基金用于墙体新材料的帮扶,而是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和办公经费;

2、墙改办私自购买公务用车,挂在个人名下;

3、墙改办自有公车两辆,燃修费较高,外出培训存在大额服务单据;

4、园林处存在白条入账问题;

5、园林处违规发放加班费;

6、园林处在苗木采购过程中,没有经过招标直接采购苗木;

7、园林处存在职工承包工程问题;

8、散装办违规发放服装、加班费;

9、劳保所不经政府采购私自采购办公家具;

10、再生资源公司违规发放防暑费;

11、征收办违规发放加班费、取暖费、服装款;

12、征收办存在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

13、环卫处违规发放加班费;

14、环卫处出租房屋租金坐收坐支;

15、市政工程处违规发放服装;

16、市政工程处所收护栏赔偿及广告位租金坐收坐支;

17、北水厂收费许可证过期;

三、整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住建局党委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公务用车管理和工作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完善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对财务情况进行定期核查。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内部控制、财务监管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内部审计,促进财务管理规范。将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加强各项资金,特别是大额结余资金的监管。

(五)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严格依据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履行工作职责;二是要要加强城建工程项目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城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公司、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住建局党委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在收到反馈情况10日内向巡查组报告整改方案,6月25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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