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第五巡查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6-05-16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4日至4月1日,第五巡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受理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县人社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纠正“四风”,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社部门工作部署,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原人事局和劳动局职能整合工作,初步形成“大社保,大人才、大人事、大就业、大和谐”五大业务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了职能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传导压力不足,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经纪律、权力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较突出的问题。经民主测评,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的满意率为9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认识不全面,在“统筹领导、严明纪律、选人用人、改进作风、从严反腐、监督制约、宣传教育、示范带头、推进改革”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仍然停留在表面,没有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与自己分管或主管的业务工作有效结合,有的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好,存在自律不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三是风险防控不实,防控措施不健全,重点岗位、科室和关键环节监督机制不健全,廉政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四是自我要求不严,少数领导干部存在违规用车、超标接待、做事不从大局为重的问题。五是监督制约不力,对系统内的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到位,震慑不强,少数职工在遵规守纪方面存有侥幸心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有的领导干部仍存在官僚主义作风,群众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高,与干部职工交流沟通少,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少。二是公车管理不严格,存在公车私用、公车挂个人名下等问题。三是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招待费超支问题依然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清理不彻底,存在领导干部与离岗人员共用办公用房问题。四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五是部分人员违反规定用公款私自参加相关文化活动六是工作作风不扎实,上下班、请销假等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七是有些工作人员还存在纪律松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一是人社局内设机构,未按“三定方案”批准的岗位设置,超编配备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股级干部,没有严格按照组织、人事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二是执行人事管理规定不严格,存在在编人员长期缺岗及离岗人员未按规定返岗工作的情况。三是人员编制管理不规范,有混岗混编的情况。四是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畅,有的重要岗位长期未进行轮岗,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工作的创新。五是有些事项决策过程不够民主,议事制度不完善。表现在有些事项在党组会、局办公会上体现的不够。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一是部分股室单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二是存在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三是财务管理不到位。如一些国有资产未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四是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报账程序不规范。

 (五)规范权力运行方面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中存在缺少公开透明,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部分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强,人员不能满足岗位需要,工作滞后。对新任公务员、县直股级干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等工作履职不到位。三是行政执法不规范,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忽视执法的合法性和程序性原则,行政处罚没有规范性法律文书。五是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下属单位与内部科室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问题。

三、整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将主体责任“五个方面”内容落到实处,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局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四个亲自”。完善 “一岗双责”责任细则,领导干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认真履责,强化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改进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五项规定,建立健全抓作风建设的长效化机制。强化群众观念,践行群众路线,提高服务意识,畅通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渠道,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清理办公用房和违规公务用车,对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清查自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纪律,对“庸懒散”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规范局党组会和局长工作例会议事程序,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会议决策落实和督导机制。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有序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按照上级有关人事管理规定,逐步解决股级干部任用不规范的问题和离岗人员返岗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干部职工素质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四)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梳理规范局财务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等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监督和问责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及时纠正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资金使用不合理等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采购、招投标和定点接待、定点加油等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报销程序,纠正不合规经费支出。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经办流程和具体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有效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公众评议、申诉处理等配套制度。建立问责机制,理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追究。

(六)按照有关规定理清劳动就业办公室与就业培训中心的关系,解决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问题。

县人社局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在收到反馈情况10日内向巡查组报告整改方案,6月25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Produced By 聊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