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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巡查组向县水务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6-05-16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部署,自2016年3月11日至3月31日,第六巡查组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民主测评、听取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受理来信来访、调阅文件资料、开展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县水务局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局领导班子能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但巡查发现,领导班子在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规范议事规则、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缺失和不到位,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需立即整改。经过民主测评,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满意率均为98.5%以上。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问题

一是水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全面,工作不够深入,措施办法针对性不强,致使系统内部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有漏洞。

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部署不多。有的好人主义思想较重,缺乏担当精神,对分管科室及人员监管不够。

三是重部署轻落实。局限于出台文件、召开会议,缺少工作针对性,缺乏落实措施和检查机制,没有形成真抓真管的局面。

四是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关键岗位缺少监督约束措施。水务局未认真进行风险防控排查;没有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单位干部管理教育不严致使部分重要岗位职工发生违纪现象,

五是存有职工在公司兼职取酬现象。

六是违规自定离岗标准,造成离岗人员“吃空饷”。存有部分离岗人员从事营利活动现象。

七是水利工程公司明脱暗不脱。公司员工属水务局职工,水务局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补贴部分工资。

八是存有挤占挪用水费及工程款现象。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不够有力。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有待加强。

二是“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下属单位存在超标准接待和部分接待费在其他科目列支问题,来人接待没有接待函。

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主要是公车燃油费开支过大,职工以私车公用为由报销费用等。

四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发放定额差旅费、放水补助、电话费补助。

五是水政大队、水保办配发服装未按照上级规定收取个人应承担部分服装款项。

是工作求实效上有差距。堤防监护不到位,莘范沟水闸、安庄沟水闸改造工程不能及时完工,莘张沟河道违章建筑较多,影响防汛安全。有的水利工程项目资金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维护。

(三)权力运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是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完备,参与投标企业少,中标者多为局属水利工程公司。

二是水利建设项目中存在同体监督问题。多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同属水利系统,存在利益关联。

取水许可与水保方案审批不规范,重审批轻监管。取水企业底数不清,水资源费收取不到位。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发现的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下属单位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银行多头开户问题比较突出。引黄处、供水中心、排灌处、饮水安全分别在银行开有户头。存有公款报销车辆违章罚款、洗车费用、大额单据无明细、白条入账、收入不下账、坐收坐支现象

存有“以领代报”现象。

是局所属站、段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处置不规范。存有私自出租、改建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漏缴房屋租赁费税款。

内部审计缺乏应有的权威性,重审计过程,轻审计整改,审计监督力度偏弱。

五是部分重点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到位。

六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

(五)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领导班子落实力度不够,措施不够具体,没有贯彻落实的文字记录。

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水利工程决算以局决算领导小组代替审计部门工程审核,大额资金拨付使用,人事代理人员选用等集体研究决策不够,透明度不高,公开不及时,也没有报告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

三是人员编制管理混乱。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混岗现象突出。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以及不同性质事业编制之间混岗使用。

四是违反人事管理规定,自行制定“内退”标准。

五是未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设立科室。

六是非技术岗位人员聘任技术职称。

七是超编现象严重,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人浮于事。

、整改建议

(一)落实“一岗双责”,牢牢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水务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具体保障措施,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履行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责,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具体工作中。二是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重要环节梳理风险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廉政责任,要从水利资金分配使用、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与监理、执行财经纪律、人事管理等重要风险部位和环节入手,研究制定针对性的约束制度和防范措施建立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每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管理单位,搞好调查研究。二是水务局要立即停止发放各类不合规定和无依据发放的津贴补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据实按规定发放补贴补助,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管理规定,确保今后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力度。

    (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切实改进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及时邀请纪检组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改进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要结合实际,逐步解决局机关内部不同性质的事业编制及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混编混用问题。整合职能相近科室,解决科室过多问题,规范职称评定聘任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力度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工作效率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关于水利建设项目同体监督问题。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实行统一改革前,县水务局要尽早着手把一些水利经济实体和中介组织逐步剥离,需推向市场的逐步推向市场,该解除依附关系的逐步解除依附关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事后监管。三是完善招投标机制,杜绝围标、陪标现象,杜绝指定中介机构行为。

()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一是推行报账制,取消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账户和财务核算,规范财务核算行为。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坐收坐支现象,杜绝违规收费问题。三是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加强单位内部财务审计监管,杜绝以收据代替发票入账、白条入账、大额支出无明细、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等现象,纠正经费开支错列、变通现象。强化审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切实维护好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四是严格落实大额物品采购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规定上缴县财政,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八)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水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切实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水务局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在收到反馈情况10日内向巡查组报告整改方案,625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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