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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巡查组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6-05-16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4日至4月1日,第七巡查组根据巡查实施方案,通过进行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账册,调查走访相关单位等方式,对县发改局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县发改局领导班子能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执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议和部署,履行谋划发展全局、调节经济运行、促进协调发展的职责,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重点项目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问题整改成效不显著,“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落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突出;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上履职欠缺,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艰巨。经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满意度均为90%以上。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作用不突出,工作措施僵化,缺乏深入思考和创新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错误思想、行为失察失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落实,对自身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清晰。三是对廉政形势和风险研判不足,权力运行缺少透明,有的科室内部工作情况不互通,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四是廉政学习、教育工作不深入,走形式,党组学习不连续,部分领导干部信仰缺失。五是局党组对下属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落实不到位,缺乏监督考核和结果运用,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本单位少数工作人员纪律松弛,有的受到处分,有的造成不良影响,有两名局党组成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检查出的问题不彻底,“三严三实”活动开展不够扎实,仍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懒政现象,有的平时缺少调查研究,不能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申报的建设资金项目,多数是由有关部门提报材料,就材料审材料,被动审查盖章走程序,造成有的立项审批后无法实施,直接实施的项目不达标。

经查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转移隐匿公款吃喝、消费,发现加班费科目中列支公款吃喝单据,隐匿在“办公”、“其他”等科目中;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出差超标准住宿、乘车;公务接待均无接待函,无接待明细信息,且招待费超标较多,均超过该局年度公共预算的2%;违规发放补助;违规处置、购置公共资产;机关财务管理不严格,部分原始单据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应收款长期挂账,列支大额支出单据无明细;租车费过高;招商引资费用支出接待人员的信息不详。

   (三)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严格,在一些大额开支和重要事项安排上,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完善,科级干部任用需要规范,存在行政事业混岗和违规借调人员。

   三、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方面

对建设项目资金,发改局负有监管职责,主要是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发改局对此“四制”落实不到位。该局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存在问题,财务支出签字手续不规范,项目款被挤占挪用,未按照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隐蔽工程不达标,道路建设质量差,施工监理不履职,未按照实施方案进度要求完工,有的项目资金存在监管不力或指定中介服务的问题。

四、整改建议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的意识,坚定对党的信仰,对党忠诚,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的重要方面,抓好是本职,不抓是失职。二是党组书记应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带头真抓真管真严。领导班子成员应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同布置同检查,担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三是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廉政制度,强化权力约束和廉政风险防控,做到干事干净。四是经常进行廉政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出阵地防范作用,特别是抓好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运用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

(二)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理,持续纠治“四风”。二是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三是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的要求,转变作风,为适应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全面掌握其各方面所需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克服机关病。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干部工作。一是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凡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请派驻纪检组给予监督。二是对调整的股室干部,与人事部门协商,遵其意见执行。三是对于借用人员问题,要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或予以清退。四是不得出现超配科级干部职数现象。

(四)进一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一是对于历史遗留出借资金未还的,应限期追缴,不能归还的按照司法程序处理,对无依据所发津补贴予以纠正。二是对大额支出、公务接待开支、招商引资和购置处置公共资产,补齐完备手续。三是严格执行《莘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乘车超标的超额车费,由个人补齐。四是所承担项目的支出由局长和项目办主任共同签字。

(五)着力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在重要行政事项上,建立完善公共参与、集体决策的程序,减少人为因素和自由裁量权。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权力的监督管理力度,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的统筹和监管,要强化项目管理的统筹协调和全过程监管,充分发挥作用。四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对项目、资金的争取和实施过程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予以公开,规范和优化业务流程,接受各方面监督,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县发改局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在收到反馈意见后10日内书面报告整改措施,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的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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