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莘县廉政教育宣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4-23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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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莘县纪委
| 文件 |
莘县人民检察院 |
莘纪发〔2015〕3号
关于成立莘县廉政教育宣讲活动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为加强对全县廉政教育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莘县廉政教育宣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组织机构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振华 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副组长: 刘宪国 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史香菊 莘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负责人
主要任务:负责对廉政教育宣讲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史香菊(兼)莘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负责人
副 主 任:张丽娟 莘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宣教室干部
侯亮亮 莘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干部
主要任务:负责廉政教育宣讲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宣讲工作安排,负责宣讲活动的跟踪问效及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
宣讲团成员:
邵玉民 莘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贾伟合 莘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
侯亮亮 莘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干部
张永新 莘县纪委宣教室干部
王红霞 莘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韩 蕾 莘县县委党校干部、预防志愿者
刘 超 莘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相 慧 莘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李晓洁 莘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郝献国 莘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中共莘县纪委 莘县人民检察院
2015年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