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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查组向县民政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5-08-22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统一部署,2015年6月18日至7月10日,第四巡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民主测评、开展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受理来信来访、查阅有关资料、组织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县民政局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县民政局领导班子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议、决定,围绕全市“民生优先”战略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能够完成各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专项整治任务需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但在责任落实上有很大差距;领导班子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经测评,领导班子满意率为91.5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务虚不务实、只做口头部署、下文走形式、不求落实的现象。 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力。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文件会议过多,执行纪律不严,存在“庸懒散”现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机制不健全,程序有缺失。对“三重一大”事项不公开。工程建设、大额物品采购不透明 。干部职工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党组自行任命配备干部及职不符位、人不符岗、混岗混编等问题。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财务审核监督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收支、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违规处置租赁国有资产房屋等问题。    

(五)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实,局机关虽然有明确的重点防控部位和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但未真正发挥作用,未建立相应的防范机制,低保、安置、优抚、社会福利工作透明度不高,存在廉政风险。规避派驻机构监督,“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未有效落实。 三务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

六)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方面“阳光低保”、规范殡葬服务和“阳光救助”三项整治任务,功夫下的小,宣传不够深入,致使低保惠民等相关政策知晓率低,相关监管措施制度滞后,管理监督缺位。

巡查中还发现了部分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相关室处理。
    三、整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民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严管人、管钱、管物、管事,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肩负起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教育、管理、监督、表率作用,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运行环节中,形成常态化。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干部职工队伍使用管理理顺干部归属管理关系,减少或清退局机关借调工作人员。
    (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要实行“三重一大”事项和会务月报告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重大资金使用审核分配决策制度,自觉加大对“三重一大”决策及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一是要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会务接待、公物采购和差旅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请销假、会议管理和公车管理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二是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工作日午间饮酒、“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期化;三是要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控制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
    (五)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财务内部审计制度。二是要严格落实财务制度。三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四是房屋出租的收入按时上缴财政。五是要严格落实大额物品采购报告制度,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六是严格按标准收费。

(六)持续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特别是城乡低保工作的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县民政局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在收到反馈情况10日内向巡查组报告整改方案,2015年10月10日前向县纪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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