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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巡查组向县农业局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5-08-22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统一部署,2015年 6月18日至7月9日,第五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账册、实地走访、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县农业局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县农业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保证了全县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各项整改任务和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和进展,特别是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意识逐步提高,民主测评率满意率为96%。但是在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和民主决策制度、干部作风、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一是单位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提原则要求多,落实具体措施少;二是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工作上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吃空饷”现象、个别部门干部职工从事经商现象;二是在作风建设方面:个别干部职工工作纪律不严,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一是“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专题研究不够规范;二是议事制度不完善,党组会、局办公会体现的不够。三是选人、用人上,没有严格按照组织、人事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四是在机构设置上没有严格按照“三定”方针执行。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一是下属科室财务相对独立的较多,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二是下属科室库存现金额较大;三是“三公”经费总量较大,存在着超标准接待的现象;四是部分购置未执行政府采购;五是用不合规票据做账务处理;六是存在不合理收费现象;七是国有资产收益(房租)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八是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五)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一是农业执法不规范;二是对惠民政策的实施、监管不够、力量不足,存在漏洞;三是乡镇农经站对村级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巡查中还发现了部分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相关室处理。

    三、整改建议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工作纪律,纠正“庸懒散”现象;彻底清理“吃空饷”人员和兼职取酬人员,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从严要求狠抓落实,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进一步提高民主质量,规范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四)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好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尽快完善组织任命程序;在人员的选聘上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在机构设置上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不得超编制设置中层机构。

(五)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将科室账户纳入局财务统管;减少科室现金留存,其总量不超过3-5日现金留量;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招待标准进行;及时上交国有资产收益,将其纳入“收支两条线”;严格对报销单据审核,杜绝不合理票据入账;杜绝不合理收费;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禁止挪用、挤占项目专项资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六)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各种监管工作。一是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大项目人员力量投入;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和培训;三是乡镇村级农经站要切实履行义务,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村级财务监督。

 县农业局党委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尽快整改到位,着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并在收到巡查反馈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巡查组报告整改方案,2015年10月10日前向县纪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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