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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巡查组向县人防办反馈巡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03  信息来源:  

 

按照县委、县纪委统一部署,自2015年9月1日至9月20日,县纪委第七巡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动员会、组织民主测评、发放调查问卷、受理来信来访、调阅文件资料、开展个别谈话、组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县人防办进行了集中巡查。

一、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

    2013年以来,县人防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突出防空核心能力建设为重点,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要求,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防空工程建设以及人防宣传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强化,但在责任落实上仍存有较大差距。经民主测评,干部职工对现任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满意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领导班子落实力度不够,满足于以会议传达会议,工作不够明晰,措施不够具体,跟踪问效不够,没有贯彻落实的文字记录。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一是重业务轻廉政。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部署不多,部分科室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理解不深。二是重部署轻落实。局限于出台文件、召开会议,缺少工作针对性,缺乏落实措施和检查机制,没有形成真抓真管的局面。三是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关键岗位缺少监督约束措施,责任追究缺乏刚性。四是没有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存在领导班子成员下建设单位少,深入调查研究不够。二是“三公”经费开支过大。2013年、2014年度存在超标准接待和部分招待费在其他科目列支问题。三是存在超范围发放下洞补贴。2013年、2014年未据实按范围发放下洞补贴。四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公务出行成本高、车辆费用大的问题。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没有事前决策的会议记录,没有事中的监督检查,没有事后审计、验收报告,没有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二是领导班子不健全。三是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重要岗位人员长期未轮岗交流;存有行政事业工勤人员混岗混编现象。

(五)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一是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报销单据不规范,有跨年度报销单据现象。存在大额发票无明细,公务招待没有按照要求填写报告单问题。二是2013年度、2014年度招待费、宣传费用偏高。 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办公设备未实行政府采购。

(六)规范权力运行方面一是行政处罚执行力度不够。二是部分易地建设费审批资料不齐全,易地建设费减免手续不完备。存有易地建设费拖欠现象。三是人防指挥中心工程建设进展较慢,项目未按上级规定期限开工建设。四是结建项目监管不到位,致使有的工程未按防空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巡查中还发现了部分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相关室处理。

 三、整改建议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具体保障措施,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履行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责,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具体工作中。二是针对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重要环节梳理风险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廉政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每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建设单位,搞好调查研究。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据实按范围发放下洞补贴。三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着力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力度。要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及时邀请纪检组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要改进和完善用人制度,加大对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力度,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

(四)加强财务管理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防止“三公”经费明降实不降。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杜绝大额发票无明细,纠正经费错误列支、变通入账现象。

(五)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规范完善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减免审批手续,严控自由裁量权,防止和杜绝易地建设费随意减、免、缓、降等问题。二是加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力度。三是完善人防工程监督检查机制。加快人防指挥中心、中日友好人防工程的建设。

县人防办党组要按照反馈意见,直面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收到反馈意见10日内向巡查组报告整改方案,2015年12月20日前向县纪委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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