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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家谈——访大张家镇党委书记顾磊

发布日期:2015-07-10  信息来源: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家谈

 

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访大张家镇党委书记顾磊

 

 

 

 

 

党的十八大以来,莘县各基层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一系列指示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责任,为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日前,就如何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记者采访了大张家镇党委书记顾磊。

  者:顾书记,请您谈一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

  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去年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党委的主体责任作了明确阐述。我认为,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指明了方向。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一把手”既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我认为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加大推进反腐工作的力度。地方党委书记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要更加注重具体抓、抓具体,落实好“四个亲自”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廉政教育、制度管控、监督检查、问责追究等方式,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政治使命。

   者:顾书记,大张家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磊:我们大张家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点:一是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负总责,从前期部署到主抓落实,再到责任追究,都要肩负主责,要担当“主心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敢于坚守、担当责任二是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从明晰责任、细化措施、规定时限三个方面进行分解,由党委书记分别与分管领导、各村和镇直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建立“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经济、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三是把主体责任落实到行动上。1、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参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从严选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唯票、不唯分,切实把好选人关口。2、正风肃纪。深入查找“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找准症结、专项整治,有效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继续狠刹“吃请风”,狠刹“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把作风建设的笼子扎得更紧一些、更密一些。3、切实加强源头治腐。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检查评估等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农村干部的风险防控,对各部门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和廉政教育,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4、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对纪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等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实施方案,党委及时召开会议,主动听取汇报,主动进行工作协调,主动加强工作指导。对纪委查办案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案情,表明态度,给办案人员吃下“定心丸”。5、带头廉洁从政。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领导班子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者:今后大张家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有什么打算?

  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实做细做扎实,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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