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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家谈—访徐庄镇党委书记 白洪朝

发布日期:2015-10-12  信息来源: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家谈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访谈材料

——访徐庄镇党委书记 白洪朝

 

 

党的十八大以来,莘县各基层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一系列指示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责任,为营造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日前,就如何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记者采访了徐庄镇党委书记白洪朝。

 

  者:白书记,请您谈一下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

白洪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的五项重要内容,并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更加明确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进一步细化了主体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党委是治党管党的主体,必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五项责任扛在肩上,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为基层党委,更要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五项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扎实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任镇党委书记以来,作为党委一把手,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从我做起,在全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践行“一岗双责”,与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努力打造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善工作作风,反对“四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考勤纪律,强化干部在岗在位,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集中清理办公用房,建立一系列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强化农村廉政建设,制定了《徐庄镇人民政府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积极推行农廉123工程。

通过学习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我深知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很大差距。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深入,往往出现忙于管业务、疏于管党务的情况,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一手硬一手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到实处。腐败防治不够坚决对个别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抱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好人心理。对纪委办案支持不力。对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过问不多,支持力度不够大。

  者:白书记,徐庄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白洪朝:徐庄镇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抓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履行好用人责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充分体现人岗相适、优势互补,能打硬仗、执行力强的用人原则,努力建设一支干实事、打硬仗的好干部队伍。

(二)履行好查处责任。充分发挥纪委作用,督促纪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明察暗访、群众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三)履行好支持责任。加大对纪检工作的支持力度。明确纪委书记主要分管纪检工作,配强纪委领导班子,配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推进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支持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

(四)履行好防治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强化制度约束,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履行好示范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时刻保持公仆本色。严格按照工作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内“不缺位”,制度外“不越位”,带头履行制度,执行规定,严于律己,不讲特殊,引导和创造勤政廉洁、和睦相处、人人奋进的工作环境。珍惜和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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