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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领导干部问责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6-12-28  信息来源: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通报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对领导干部问责情况。

莘县十八里铺镇王庄村原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王章起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王章起利用职权违规为其妻子周秀英办理低保。周秀英于2008年7月申请,2008年12月开始领取低保金,2014年4月被取消低保资格,期间共领取低保金5875元,用于家庭日常支出,构成贪污错误。中共十八里铺镇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莘县张寨镇农经站站长王连才工作失职问题。王连才在任张寨镇农经站站长期间,未能履行法定监管职责,2014年12月,该镇郭炉村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违规向本村村民收取15810.55元,用于本村村务支出,于2015年2月28日在镇农经站以“收路灯电费及占地补款”的名义将该款项下入村账。入账时王连才在发现该村违规收费的情况下,未对本次入账事项和单据按规定予以审查,构成失职错误。中共莘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水务局排灌处南关管理段段长冯立国履行领导责任不力问题。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水务局排灌处南关管理段职工冯素娟、袁虹、袁佳、孙慧慧因违反工作纪律,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水务局排灌处南关管理段段长冯立国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莘县水务局给予其扣罚半个月工资的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并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快查严处,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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