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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党内问责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7-13  信息来源: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党内问责情况。

莘县莘亭街道办事处伊园城市社区书记夏五琳、伊园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张伟因环保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夏五琳在任莘亭街道伊园城市社区书记、张伟在任伊园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期间,对环保工作管理不严,所辖企业莘县康乐保洁有限公司在无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建,未批先投,违法开工生产。中共莘县莘亭街道委员会分别给予夏五琳、张伟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燕塔街道办事处盛屯社区书记虞建国因环保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虞建国在任燕塔街道办事处盛屯社区书记期间,辖区内莘县佳洁洗涤服务部,在无环评手续的情况下,自2017年3月起从事洗涤烘干业务,使用的0.5吨燃煤锅炉只有简单的水膜除尘设施,无其他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大量的黑烟,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共莘县燕塔街道委员会给予虞建国党内警告的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并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快查严处,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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