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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兼职取酬受处分——茌平区林业服务中心果树站原站长贾某某案例剖析

发布日期:2021-01-12  信息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在企业兼职并领取了报酬,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党的纪律。真是悔不当初啊!”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调查,茌平区林业服务中心果树站原站长贾某某做出了深刻检讨。

  2019年底,茌平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区林业服务中心果树站原站长贾某某长期在茌平区某农业科技公司兼职,领取双份工资。根据举报反映的线索,茌平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随着调查的深入,贾某某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贾某某从某林业院校毕业后,分配到原茌平县冯冠屯镇政府林业站工作。在乡镇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但年轻的贾某某扎根基层,怀着一腔热血服务农村群众,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帮助农民解决果树生产中的技术问题。一干就是十多年。因为业务能力突出,服务群众意识强,贾某某赢得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一致好评,1997年,她被调至原县林业局工作。最初几年,贾某某延续着自己的工作热情,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对果农进行指导,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努力肯干的她,很快就成为了果树站站长。

  2016年初,原茌平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进行茌梨育苗。茌梨是地标性产品,对地方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贾某某经常到该公司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培训技术员工。由于贾某某专业能力强,该公司总经理袁某某提出,希望聘请贾某某作为公司技术人员,并允诺给予相应报酬。最初贾某某拒绝了袁某某的邀请。之后,袁某某多次向贾某某提出聘请她担任公司技术员的想法。

  面对袁某某多次盛情邀请,贾某某心态有了变化,绷着的纪律之弦逐渐放松。她想着自己勤勤恳恳工作了二十多年,现在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在空闲时间干点“私活”,既是为家庭和生活考虑,也在情理之中。她为自己找到了借口,认为是靠着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应该不会出事。贾某某答应了袁某某的邀请,开启了在本职与兼职中穿梭的兼职取酬模式。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贾某某在袁某某的两家公司兼职技术员,获取报酬2.3万元。

  对于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党内纪律,都作出了严格规定,传递出明确信号:当官发财,应当两道。贾某某在利益的驱动下,穿梭于公职人员和企业技术员的双重身份中,获取额外利益,已经违背了党规党纪中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有关要求,触碰了纪律红线。妄想“两头占”,最终必将落得个“两头空”。2020年1月,茌平区纪委给予贾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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