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款哪去了?——东阿县高集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某案例剖析 |
发布日期:2019-02-19 信息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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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领甜叶菊扶贫补贴,我们村小组是按照370元/亩领取的,而别的组却是按600元/亩领取,我们认为这其中有问题!”2018年6月,东阿县纪委监委接到高集镇某村群众反映该村2016年甜叶菊扶贫款等问题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从源头查起,一步一步还原事件真实,一切都要用证据来说话。调查组在调查之初就确定了办案原则和工作思路。
调查组首先找到村支部书记杨某某了解情况。 “2016年甜叶菊扶贫项目验收,你们村种植甜叶菊面积129.25亩,获得补贴资金14.22万元,这些钱是怎么处理的?”“全部发放到户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村支部书记杨某某“理直气壮”。当调查组进一步提出要查看甜叶菊扶贫款发放清单时,杨某某和村会计却异口同声的说找不到,“忘记把清单放在哪里了”。没有发放清单就难以确定扶贫款的真实去向,调查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调查组决定从领取扶贫款的农户入手,反推真相。
调查组找到四个村小组长,一起对当年领到扶贫款的 36户村民逐户走访。汇总后发现,共有7.83万元的扶贫资金没有发放。显然,之前那次谈话,杨某某说了假话。
7.83万元扶贫资金哪去了?调查组再次找到了杨某某。
杨某某回答说: “村里欠我女儿的饭店4万元饭费,剩余扶贫款中的 4万元用来支付饭费了。”
有了上一次被欺骗的经历,调查组对杨某某的回答打了一个问号。经过调查,杨某某所说的饭费村里早已经结清了。谎言再次被揭穿后,杨某某又先后编出了这些钱被村里拿去还账、用于支付村里各项工程款等理由,但经过核实后都被逐一否定。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一个个证据摆在了杨某某面前,他再也欺骗不下去了,向调查组坦白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2015年10月,杨某某将包括自己在内的部分村干部和其他关系户总共36户,以贫困户的名义申报了甜叶菊扶贫项目。2016年6月上级拨付扶贫资金时,杨某某又有了新“主意”:申请一次扶贫款不容易,不如发一部分,留一部分,这样截留下来放到账外花也方便。他安排会计把36户村民的小麦直补存折收了上来,给了每户100元作为报酬,然后将14.22万元扶贫款统一取了出来。扶贫款是上级按照每亩1100元的标准拨到村里的,为了最大限度地截留资金,针对不同种植情况,杨某某制定了三种“发放标准”:600元/亩、370元/亩、200元/亩。截留下来的扶贫款,3.83万元用于村内其他支出,4万元被杨某某贪污用于了其女儿的个人支出。
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杨某某说: “我知道贪污扶贫款事大,想造成这笔钱是因公支出的假象。我心里害怕,所以一直不敢承认。”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 “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侵占。杨某某对中央和地方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法纪毫无敬畏,把扶贫政策当作“发家致富”的门路,肆意套取、侵吞扶贫款,影响极为恶劣。一门心思钻空子,肆无忌惮捞好处,等待他的必然是党纪国法的严惩。东阿县纪委监委将杨某某上述违纪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2月10日,东阿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