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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建立“日志周计月报季听”制度 力促纪检干部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17-05-31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  

  今年以来,莘县纪委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日志周计月报季听”制度,力促纪检干部履职担当,提升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防止“灯下黑”。

  制度规定,实行“日志周季月报季听”的范围为委局各机关、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

  “日志”要求固定专人,每天填写《工作日志》,按照“形式统一、记录规范、内容详实、工作清晰”的标准,记录当天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实记录个人的工作进度、落实情况等,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意识。

  “周计”要求每周一上午9点前将上周完成工作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以条款要点的形式报县纪委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印发委局领导、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做到每周有小结、每周有计划,实现工作动态管理,营造比学赶帮超、履职担当有为的工作氛围。

  “月报”要求以工作日志的形式记录本月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次月2日前将本月细化到日的工作情况报县纪委组织部,统一汇总后呈送领导审阅。

  “季听”分集中听取和分片听取。集中听取由纪委常委会组织会议听取。分片听取由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根据个人分管工作情况,分片组织委局各机关、各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听取。听取内容包括:履行组织协调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同级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建立‘日志周计月报季听’制度,是我们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的重要抓手,旨在督促纪检干部履职担当,用行动扛起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莘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宋永刚说。

  “日志周计月报季听”制度压实了责任,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主动性、计划性,有效防止了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懒病’;哪个领导哪个部门做了多少工作,完成情况怎么样,准备开展哪些工作?大家一看便知,让纪检干部学会在相互监督、相互学习中提升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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