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用大数据监督检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7-08-07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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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基层群众更多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决定在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中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接受群众专项举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时间
2017年8月1日-10月1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受理举报内容
在全市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公租房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耕地地力补贴、居民养老保险、雨露计划补贴、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等惠民政策落实中,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对本公告受理范围所涉及的问题,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来信方式进行举报。
市纪委举报电话:0635-8280705(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电子邮箱:lcjwdsj@163.com。
县纪委举报电话:0635-7324102(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电子邮箱:sxjwdsjfxbgs@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为提高反映问题的受理及核查效率,请广大群众一事一反映,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将予以告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中共聊城市纪委中共莘县纪委
聊城市监察局 莘县监察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