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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29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县纪委监委。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全县在职在编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共选调22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档案有异议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单位推荐(2019年11月1日至11日)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党组织,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严格把关,并在《报名表》中对报名人员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报名,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用A4纸复印。

  (1)《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

  (二)资格审查(2019年11月12日至15日)

  按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2019年11月20日)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及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如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深入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时间到县纪委监委报到,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和参加选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635—7316577 18306357022

  附件:《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莘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审核人员填写):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月日   照片
民 族   籍 贯   身体状况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特 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公务员
登记时间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年 度
考 核
情 况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符合回避规定  
报名人
诚  信
承  诺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名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报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鉴定及推荐意  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简历:从大专(学)开始填写,每一段职务和经历都要分开填写起止时间。职务填写到所在具体科(处)室。

  2、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填写历年考核结果。

  3、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处级以上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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