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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9-27    信息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十八里铺镇政府副镇长孙乐岭违规申领劳务补助问题。孙乐岭任徐庄镇合管办主任期间,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孙乐岭以工作中产生车辆及加班费用为由,违规在徐庄镇卫生院领取劳务补助共计12500元。县纪委给予孙乐岭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原国土资源局樱桃园分局局长张考现违规操办亲属周年问题。张考现任莘县国土资源局樱桃园分局局长期间,2019年5月21日,张考现违规操办其奶奶周年忌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7人礼金共计1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张考现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古城镇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宋来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宋来文任古城镇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4年11月至2016年5月,以村内集体事务为由,违规公款吃喝共计4305.7元。古城镇党委给予宋来文党内警告处分。

  国庆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抓紧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铁面执纪,持续发力,坚决严厉查处国庆节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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