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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查处党内问责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20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服务办公室党支部因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莘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服务办公室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致使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的党费未按时缴纳。县纪委责令莘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服务办公室党支部作出深刻检查。

  莘县十八里铺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史智廷因为党员发展对象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工作失职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史智廷任十八里铺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计生办期间,2016年9月,十八里铺镇计生办在为党员发展对象出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情况时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十八里铺镇陈某某违法生育二胎接受处罚未满五年就被发展为党员。县纪委对史智廷进行诫勉谈话。

  莘县樱桃园镇道口社区原第一书记郑丽霞因对社区经费监管不到位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郑丽霞任樱桃园镇道口社区第一书记期间,道口社区以下村为由频繁公款吃喝,挥霍浪费财政资金,郑丽霞对社区经费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县纪委对郑丽霞进行诫勉谈话。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盯紧“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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