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二组:认真履行机构改革期间的监督责任 |
发布日期:2019-02-22 信息来源: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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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派驻二组根据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紧紧围绕派驻监督联系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以严明纪律护航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与派驻监督联系涉及到的原食药局、司法局、地震局、油区办、台办、科协等机构改革单位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谈话谈心,防止机构改革期间纪律规矩意识的弱化,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机构改革单位的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机构改革的各项纪律要求,避免机构改革期间干部职工思想乱、人心散、监管松。针对机构改革期间容易出现工作懈怠、人心浮动、作风懒散等情况,及时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发生。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机构改革单位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工作调整等情况,结合各单位的报备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多次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机构改革单位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资产管理等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了暗访及集中检查。1月21日以来,派驻二组到机构改革单位进行集中检查16次,暗访20余次,进一步严明了机构改革期间的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