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头占必然一场空 |
发布日期:2019-07-23 信息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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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领着国家工资,一边在外经商办企业赚钱,公私两头占好处,这大概是某些人头脑中的“理想境界”。但是,对于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既“当官”又“发财”,是纪律和法规均不允许的。当官发财两条道,吃公饷赚私钱只能是一个白日梦,两头占的结局也必然是一场空。
现实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被查处的案例屡见不鲜,比如今天通报的3起典型问题,比如今天剖析的高唐县交警大队民警焦某某违纪问题……违纪者有的认为“自己挣钱改善生活,有何不可”;有的认为兼职是个人的事情,付出了劳动获得报酬理所当然;还有的通过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方式来规避组织的监督,以为能瞒天过海、蒙混过关。在这些念头的驱使下,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粉墨登场,“亦官亦商”“搭车当老板”的,借机“捞一把”;“有贼心没贼胆”的,躲在幕后指挥,“替身”前台唱戏;“一家两制”的,由其配偶子女直接参与经商办企业。
这些人铤而走险,不收敛、不收手的背后,皆是一个“利”字作祟,其根源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 自我要求不严,侥幸心理根存。纪律有“红线”,一旦逾越终会受到严惩。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党内纪律规矩都对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划出了明确的纪律硬杠杠,党员干部必须不折不扣遵照执行。身份即责任,具有公职身份的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并非单纯的个人行为,代表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经商办企业等行为,不仅容易伴生腐败问题,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就不该心存吃“公家饭”还要挣“私房钱”的念想。当前,全市上下深化改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党员干部必须全力以赴做好本职工作、为民劳心劳力,哪来的空闲和余力去做生意、挣外快?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职责使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做“既当官,又经商”的“赔本”买卖。同时,在严守自身防线的同时,还要管好身边人,培育良好家风。
少念个人“生意经”、多算分内“责任账”。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践行初心使命,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让群众多些满意的笑脸,这才是干事创业的不二法则,也是一生中最大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