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谈丨净化网络空间 培育网络道德 |
发布日期:2023-11-02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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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出台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91亿,并呈上升趋势。虚拟网络已成为人类社会开辟的全新交往领域,在工作生活中不可或缺。然而,对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网络更是一把“双刃剑”,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问题极易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保障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构筑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屏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要大力培育主流网络文化。对于网络内容,要以主旋律、正能量为主基调,培育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引导互联网在各领域发展的健康取向,让优秀文化和正确观念充盈网络。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积极进行“互联网+道德建设”的有益探索,建设如“互联网+公益”等模式,进行公民道德建设。
要毫不动摇坚持依法治网,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完善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治理规律特点的法规制度,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和网络强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要加大网络执法力度,重拳治理网络欺凌、诱导网络沉迷等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行为,从而给未成年人以正确导向。
网络秩序的良好运行,也离不开公民网络道德的养成。网络是虚拟的,但道德的养成必须依靠现实的社会制度和土壤。《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与集体主义美德取向的新发展与新要求,对于公民提升国家认同、增强社会公共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提供了顶层设计与实践指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规范,明确鼓励和支持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规范和管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
要积极为未成年人道德养成提供制度环境和社会土壤,净化社会风气,培养高雅大众文化。同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未成年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荣辱观等价值观念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共同建设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和精神家园。(赵志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