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类似,在个别贫困地区,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仍在不时上演。一些地方、干部追求政绩、好大喜功、急于求成,对上级政策层层加码,将扶贫标准节节拔高,热衷表演“自选动作”,只重“开花”不看“结果”,使得精准扶贫变味走样,由此导致少数群众表面“脱贫”实则“陷困”,非但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反而丧失了奋斗的动力。
今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对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作出了再部署。《意见》明确指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赶时间进度、搞冲刺,不搞拖延耽误,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吊高胃口”,得不偿失
“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这是扶贫脱贫的基本要求。今年4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要咬定总攻目标,严格坚持现行扶贫标准,不能擅自拔高标准,也不能降低标准。在此要求下,各级各部门更应完成好“规定动作”,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让扶贫政策落地,让人民群众受益。
有的放矢,才能精准扶贫。扶贫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是建立在深入研究和综合考虑基础之上的。事实上,国家扶贫标准的划线一直在与时俱进,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1274元,到2011年的2300元,再到2017年的3300元,不仅科学考虑了收入标准,还合理配套了“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即吃穿不愁,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需求。
然而,个别地方执行起来却走了样,把“义务教育有保障”变成“上什么学都不花钱”,把“基本医疗有保障”变成“看什么病都不花钱”,把“住房需求有保障”变成“住大房、住好房”,硬生生把脱贫搞成了“大锅饭”,把个别好逸恶劳的贫困户养成了“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懒汉。
“坚持脱贫标准至关重要。”一些专家指出,一味吊高贫困户的胃口,可能给群众造成误判,产生“不工作国家也会养着我”的错误想法,致使贫困户陷入“福利陷阱”,也会对非贫困人口造成“悬崖效应”,出现社会规则失序,引发不公,甚至出现争当贫困户的咄咄怪事。
盲目拔高扶贫标准,也给一些地方财政带来负担。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看来,国家圈定的六大深度贫困地区极度艰苦、自然条件差、人力资源素质有待提高,即便是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脱贫就已非常不易,标准再拔高,势必要超出地方政府的自身实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贫困户没“扶”起来,政府财政反被“拖”贫。
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为害不浅,往往引发扶贫工程难以为继、后期兑现能力不足的“后遗症”。陕西南部一些地方在扶贫建房面积方面掌控不严,出现了很多120至140平方米的安置房,甚至还有300多平方米的大户型。这无疑给本就稀缺的山区土地资源出了难题,将引起未来移民安置用地紧张。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夏更生直指问题要害,“过高的标准,即使一时兑现了,也不可持续,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幕后“推手”是畸形政绩观
实际工作中,个别领导干部为了有面子、显政绩,还未研究政策,就迅速做出决策,是不折不扣的形式主义。他们热衷于“短平快”、搞“形象工程”,不重“做事”而重“作秀”,不求“造福一方”、但求“造势一时”。
他们不尊重群众意愿、不研究贫困户特点,而是大干快进、大包大揽,忙着生搬硬套上项目、摆花架子“造盆景”。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岗乌镇500万元的草地生态畜牧项目和上百万元的南竹、丹参、桔梗种植项目,思南县的1.5万亩金银花,都是因为“水土不服”全部“烂尾”,令人扼腕。
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只顾眼前,“输血”无度,“造血”乏力,导致政策红利不可持续,使得一些贫困户脱贫后再度返贫。有媒体报道,记者到某贫困地区采访,看到移民搬迁小区全是一栋栋漂亮的三层小楼,屋外雕梁画栋,屋内装修一新。当地工作人员介绍,每栋小楼造价20多万元,由政府补贴10多万元,贫困户自己掏几万元,就可实现居住条件大改善。但记者走访发现,当中不少贫困群众依然缺乏致富良方。
有的地方领导干部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不顾“里子”,精于“包装”,不惜在脱贫成效上掺水分。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比进度、看特色,比突破、看亮点”活动中,盐源镇党委政府就上演了一场“租牛迎检”的闹剧,最终相关人员均受到严厉处分。
事实上,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往往还伴随有“数字脱贫”的影子。为了粉饰政绩、让数据好看,一些地方、干部在数据上“灌水”,在填表上做手脚,搞起了“数字脱贫”“报告脱贫”。这些假脱贫、脱假贫的行为,其根源都在于畸形的政绩观。
脱真贫、真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激发贫困者内生动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为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等列入集中治理的25项内容当中。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第一百二十二条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亮剑,对“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予以严厉处分。
一些专家指出,高层制度设计是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的“指挥棒”,把脱贫攻坚标准纳入评价内容,就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好扶贫政策、把握好扶贫标准指明了工作方向。
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行动起来。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整改克服形式主义的通知》,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禁以示范点、领导联系点名义堆盆景、垒大户,坚决杜绝搞“路边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对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假脱贫”现象;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通过转变思想,引导村民更好地发挥内生动力,彻底摒弃“等靠要”的思想……
考核是脱贫攻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国政协常委、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尚勋武指出,当前考核工作存在指标庞杂、部分内容设计过于学术化、部分考核指标不够具体、重复填报、重复考核等问题。他建议各省根据当地情况,尽快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简化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完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标准,以考核倒逼重树扶贫政绩观。
“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防止随意‘拔高’或者‘压低’扶贫标准。”福建省永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江渊认为,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监督,尤其是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以正确的政绩观维护扶贫政策的严肃性。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功成不必在我”。精准扶贫没有捷径可走,唯有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以造福人民群众为最大政绩,才能在扶贫脱贫答卷上写下人民满意的答案。(紫艺 蔡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