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层层加码 科学精准防控 |
发布日期:2021-02-04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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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疫情防控随意加码,制定与风险等级、本地实际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造成不良影响”“肇东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搞简单化‘一刀切’,在群众中造成了恐慌情绪”……2月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因在疫情防控中违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不深入研究、盲目决策,不顾实际搞“层层加码”“一刀切”式落实,包括肇州县委书记王恩龙、肇东市委书记张伟志在内的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在一些地方便出现诸如擅自封闭高速出入口、随意限制人员流动等做法,不仅偏离正常防控要求,甚至涉嫌违规违纪。随着“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要求的不断落实,以及对疫情扩散和防控认识的不断深入,许多不当行为已及时纠偏。但仍有一些地方部门和党员干部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于不顾,由此产生的种种“层层加码”“一刀切”式做法,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记者梳理近期各地发布的疫情防控规定发现,有的曲解政策要求,把“居家健康监测”等同于居家隔离,把“非必要不返乡”理解成“绝不能返乡”;有的盲目攀比,规定不分城市农村、风险高低;同时,违规封路堵路、强行截车劝返、责令停产停业等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行为看似严防死守、担当作为,实则违背政策、懒政怠政,让原本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政策举措跑偏变味,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例如,肇州县在域内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对国内其他地区返回肇州人员采取“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费用自理”的管控措施,以损害群众利益“换取”减轻疫情防控压力,严重脱离实际,制定不久后便被撤销。这些做法不仅影响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之下,“一刀切”现象为何屡禁屡犯、禁而不绝?追根溯源,关键在于权力观扭曲、政绩观偏差,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只考虑所谓的“方便”,用“层层加码”“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取代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精准防控举措。同时,此类问题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本领不足,缺乏实施因地制宜、精准防控的治理能力和格局,只会用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强推防疫措施。
“层层加码”“一刀切”的做法,既是一种懒政,更浪费宝贵的防疫资源,损害群众利益。梳理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可以发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出发开展工作,就能做到分级分层、精准防控。
比如,甘肃省兰州市日前印发通知,对春节期间城乡来兰返兰人员,根据所在地区不同风险等级分别规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其中明确提到,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外,其他省内返乡人员无须提供核酸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北京市对于追踪排查过程中联系不上或不予配合的涉疫风险人员,“北京健康宝”将进行弹窗提示,暂不确定健康状态,督促其立即主动联系居住社区,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这些做法不仅体现了科学、精准、适度原则,也为各地分级分类采取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是我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累的一项重要经验。1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各地要规范落实2021年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不得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擅自“加码”“层层加码”,不得在工作中搞“一刀切”。其中明确提到“六不准”,即对于北京市以外的省份,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全面检视、靶向纠治。针对“层层加码”“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疫情防控精准科学。
陕西省纪委监委印发通知,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务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执行政策搞简单化、“一刀切”,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轻微过错,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提醒和教育为主,对在疫情防控中已经尽力履职,但因客观原因所限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的,免于问责,对违纪违法情节较轻、危害结果不大、认错态度诚恳、工作表现突出的,尽量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派出监督检查组,不仅查看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职能部门是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同时还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否落实监督责任,是否有效纠治松懈厌战、消极懈怠、推诿扯皮等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工作。”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根据疫情变化及时进行“平急”切换,尽可能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最大限度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在疫情大考中补齐基层治理短板。(记者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