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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 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发布日期:2021-03-25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继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也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原则方法。然而实践中有的政治把握不够,政策策略运用不好,在事实证据和性质认定上放松要求,在案件质量上“放水”,甚至在纪法规定之外搞“变通”;有的对纪法情理的内在关系认识不清,错误认为“纪法无情”“情无法度”,导致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结果畸轻畸重,甚至在监督执纪执法中滥用私情、夹带私货,以情谋私、以权谋利。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是贯彻党的路线和完成党的战略任务的重要保证,是统一全党意志和保持队伍步调一致的基础。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精准把握运用政策策略,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严有标准、宽有尺度,刚柔并济、宽严相济。纪法情理融合是我们党进行政治把握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党运用政策策略的具体体现。纪法、情理之间既有区别,也有内在一致性,纪是党内规则,法是社会准绳,刚性规定背后都有情有理有温度;情是大爱,理是大道,不是无原则的私情私理,柔性关怀背后蕴含着思想引领、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就要充分发挥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以共产党人的真理力量和人格力量,启发良知、唤醒党性、感化人心,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纪检监察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把握政策策略、促进纪法情理融合,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策略方法。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艰巨繁重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推动纪法情理融合;坚持惩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步伐不停,把握好力度节奏火候,掌握好时度效,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反腐败斗争质量效果;坚持把“严”的主基调和“三个区分开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咬耳扯袖常态化、跟踪回访经常化、澄清正名制度化、关心关爱具体化。正风肃纪反腐力度始终不减、全面从严治党温度逐步回暖,实践探索出了一条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路子。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没有区分就谈不上策略。如何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首先要讲究政治智慧,增强辩证思维,既要有“霹雳手段”,又要有“菩萨心肠”,既讲依规依纪依法,又讲思想政治工作;既讲原则性、坚定性,敢于斗争,又讲政策性、灵活性,善于斗争;既讲除恶务本,又讲树德务滋,切实做到政策策略综合运用和纪法情理贯通融合。要领悟政策实质,强化精准思维,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推动从“有错”到“有为”转变,释放监督执纪执法正能量。要增强仁爱之心,心怀大道大德大爱,认真开展“同志式”谈心谈话、“帮扶式”监督检查、“救助式”执纪执法,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最大限度地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切实保障好党员的各项权利,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各种诬告陷害行为,真正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激发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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