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监督贯通融合 |
发布日期:2021-04-04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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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按照全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发挥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同时,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有力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近日,涉嫌职务犯罪的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司法雇员骆涛被该市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成为该市移送审查起诉的法院执行局系列窝串案第六名涉案人员。“去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问政活动中,就有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质疑,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初核提供帮助。”据义乌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余建平介绍,这一窝串案的办理,正是综合发挥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协同效应的结果。
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首先要推动党委(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北京市丰台区建立“1+2+3+N”监督协调工作机制,“1”即强化区委集中统一领导,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2”即制定《区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等两项制度;“3”即重点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的协调联动;“N”即加强其他监督主体之间贯通协同。
“机制建立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收到司法机关、行政单位、审计机关、统计机关等各类监督主体移送问题线索468件,向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92件。”丰台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举例说,在查办长辛店镇辛庄村党总支原书记石凤刚案时,区委领导下的区纪委监委与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的三方协同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效贯通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需要创新监督手段,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探索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横向联动,在确定每轮巡察对象前充分听取区人大意见建议,在人大监督既有成果基础上进行个性分析、综合研判。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实行“巡察+审计”工作机制,同步制定巡察计划和审计计划,力争巡察和审计同期进驻被巡(审)单位,以审计“经济体检”助力巡察“政治体检”,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
四川省攀枝花市日前出台《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巡察工作开展前1个月,审计组按法定程序开展审计,待巡察开始时,将审计发现问题交巡察组作为巡察重点,重大问题双方共同研究后,各自分别出具巡察、审计报告。“从试点情况看,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市委巡察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效能。”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光杰告诉记者。
无论哪种监督,都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在整治“烟票”基础上,针对“酒票”等有价证券,指导职能部门开发智能“烈焰码”监管平台,实现一码举报、线上分流、快查快处、信息互通,开展常态化整治。吉林省汪清县纪委监委以全县9个乡镇、3个街道、61个县直部门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列出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度“谈话函询采信了结清单”“违纪问题清单”“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清单”以及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群众诉求组成的“其他各类监督清单”,督促相关人员逐个问题剖析原因、做好整改。
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协调配合,是各地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的一条有效经验。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联合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等媒体,以“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公开征集民生领域问题线索,及时反馈查办结果,让群众监督“有头有尾”。江西省南昌市聚焦“怕慢假庸散”等工作作风问题,在媒体开设专栏予以曝光,2020年共曝光问题77个,发出督查通知书77份,处理183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