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平台推动治理基层微腐败 监督一点通 诉求一键达 |
发布日期:2022-03-23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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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安徽省舒城县高峰乡高阳村红星组的村民终于拿到了拖了5年的征地补偿款。
2016年10月,舒城县环万佛湖路修建征用红星组一处集体塘口。2017年3月,高阳村收到上级征地补偿款14213.8元。然而在组织补偿款分配过程中,部分群众存在意见分歧。为逃避矛盾,村“两委”决定矛盾什么时候解决好,补偿款什么时候发放,于是补偿款的分配就被搁置,一拖就是5年。
村民将问题反映到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后,高峰乡纪委将问题转给高峰乡政府,并进行督办。随后,高峰乡党委对这起由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补偿款也全部足额发放至21户村民手中。
在这个案例中,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的信息渠道来自基层、依靠群众,一网覆盖、一键直达,有力遏制基层“微腐败”滋生,成为传达群众所想所需的桥梁。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正是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
自2021年6月开始,安徽、江苏、甘肃等地陆续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平台上线以来,有效汇集了基层监督力量,提升了发现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的效率。
去年12月23日,江苏省“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收到群众反映“周庄双庙村拆违工作推进不力,在‘12345’投诉一年没有效果”。昆山市纪委监委专门调取了“12345”的相关投诉,发现此类问题多次被群众反映,便将问题提级办理,以督办单形式交由第三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直接办理。
核查发现,该村拆违工作进度迟缓,并且部分违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对此,昆山市纪委监委对该村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向双庙村村委会下发建议书,督促按相关要求限期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整治方案,加大违章处置力度。
与此同时,昆山市纪委监委还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访,双庙村按照时序进度积极推进违章拆除和环境整治,群众对处置情况表示满意。
平台的应用有力推动基层权力运行透明化、规范化、公正化,让基层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用权必须谨慎、服务群众必须尽心尽力,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去年年底,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大门镇某村群众投诉,反映该村村委会开证明拖拖拉拉。大门镇纪委核实后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村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积极配合村民开具相关证明。
据了解,平台在甘肃全省推广应用以来,省纪委监委定期对超期未办理投诉进行督促137件次,培养基层及时应用“监督一点通”处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的习惯。指导规范回复群众,核对每条投诉内容、回复情况,对回复情况简单、“文不对题”等情况,提出重新回复意见372件次。指导处理不满意投诉,对21条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监督一点通”评价投诉,跟进了解相关县级纪委监委对投诉掌握情况和处理思路,逐条提出办理建议和意见。
“平台让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成为基层监督‘前哨’,推动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双提升。”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