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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8  信息来源:莘县巡察  

  经县委批准,十五届莘县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共对18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轮集中巡察从2026年1月上旬开始,至3月下旬结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20日。

  二、工作任务

  围绕“四个聚焦”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接受上轮巡察以来的情况开展政治监督,特别重要情况可上溯。主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组织、本系统核心职能情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改革创新任务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重点了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干部执行力情况。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四)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围绕上届巡视巡察、意识形态、审计、文物保护、民族宗教、保密、统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和整改责任追究情况。

  集中巡察期间,县委办公室单独组建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开展档案工作专项检查;县委组织部单独组建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县委宣传部单独组建检查组,对有关单位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三、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

  对不属于本轮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对巡察干部进行监督。

  电子信箱:sxxwxcb@lc.shandong.cn

  邮政信箱:山东省莘县县委巡察办(莘县武阳街中段)

  十五届莘县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意见反映平台


 

中共莘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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