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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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3-20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樱桃园镇原道口社区书记叶洪达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叶洪达任樱桃园镇道口社区书记期间,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道口社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共计28705元。县纪委给予叶洪达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莘亭街道于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吕修林以报销电话费名义发放并领取补贴问题。吕修林任莘亭街道于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3年至2016年,以报销电话费的方式发放并领取补贴共计2050元。鉴于吕修林2015年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莘亭街道党工委给予吕修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莘县徐庄镇东孙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连贞以报销电话费名方式发放并领取补贴问题。张连贞任徐庄镇东孙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以报销电话费的方式发放并领取补贴共计1090元。鉴于张连贞2019年因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徐庄镇党委给予张连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抓住关键环节,紧盯重点对象,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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