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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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30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董杜庄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乐军违规申领劳务补助问题。王乐军分管莘县董杜庄镇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期间,以周末加班为由,要求俎店镇中心卫生院向董杜庄镇合管办工作人员发放劳务补助,其中王乐军于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领取12000元。县纪委给予王乐军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俎店镇医保办主任张贵军违规领取补助问题。张贵军任俎店镇医保办主任期间,2010年1月至2018年2月,违规向俎店镇中心卫生院申领加班补助共计27220元。俎店镇党委给予张贵军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张鲁回族镇北街村党支部书记杨子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杨子华任北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8年2月,北街村向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党员群众、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发放补贴共计24500元。县纪委将该违纪问题与杨子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杨子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风清气正过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五一”这一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铁面执纪,持续发力,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公款相互宴请等问题,对“五一”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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