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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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委监委关于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5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持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工业园区财政局局长安建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和2015年,安建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用公款为自己的私家车购买车辆保险,共计花费8160.53元。2020年5月,莘县纪委给予安建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俎店镇医保办主任张贵军违规领取加班补助问题。2012年至2018年,张贵军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俎店镇卫生院领取加班补助共计24020元。2020年1月,俎店镇党委给予张贵军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妹冢镇西沙河村村委会主任冯柱更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至9月,冯柱更以村内集体事务为由,将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及烟酒费用下入村账,共计违规报销3956元。2020年5月,妹冢镇党委给予冯柱更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提要求,“警钟”常敲早敲,坚决防止节日腐败,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春节这一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公款相互宴请等问题,对春节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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