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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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查处问责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24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大队教导员郭保军因给他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问题,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郭保军任县国土资源局古城分局局长期间,2014年4月,在调解村民宅基地边界纠纷时,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调查核实即在他人提供的材料上加盖公章,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郭保军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徐庄镇主任科员于钦兵因散煤治理工作失职问题,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2019年12月,徐庄镇对辖区内禁燃区外未完成“双替代”的居民,未做到全面排查回收处置自备散煤,被上级检查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分管环保工作的于钦兵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对于钦兵进行诫勉谈话。
      莘县疾控中心党委委员李鹏因超标准接待问题,履行工作职责不力被问责。李鹏任莘县疾控中心党委委员期间,2018年至2019年,莘县疾控中心在接待中存在陪同人员超人数、接待超次数等问题,李鹏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党委委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严肃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动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抓住“关键少数”,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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