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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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纪委监委关于查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07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莘县董杜庄镇农经站站长马泽忠审核小麦直补面积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7年,马泽忠在小麦直补面积上报、核查工作中,未认真复核,致使董杜庄镇出现七名村两委干部虚报冒领、克扣小麦直补款问题。2021年1月,莘县纪委给予马泽忠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妹冢监管所指导员刘士军违规实施行政处罚问题。刘士军任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张寨食药所所长期间,在张寨镇卫生院不存在违法事实的情况下,2017年11月和2018年12月,分别对张寨镇卫生院实施行政处罚,罚款数额每次5000元,共计罚款10000元。2021年2月,莘县监委给予刘士军政务警告处分。

  莘县徐庄镇罗屯村村委会委员李洪军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6年3月,李洪军隐瞒真实信息,以其妻子名义申请办理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5635元。2021年4月,徐庄镇党委给予李洪军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均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腐蚀党的执政根基,啃噬群众获得感,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天大的事”的理念,聚焦本领域、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审查调查重点,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人民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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