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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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樱桃园镇国土资源分局原副局长岳耀坤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0-09-10  信息来源:莘县纪委监委  

  2011年以来,岳跃坤伙同他人长期在莘县南部乡镇及河南省范县老城、新区从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恐吓他人非法行为。 2019年12月31日,冠县人民法院判决岳跃坤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岳跃坤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党纪法规,但其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因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莘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岳跃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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