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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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经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原市行业协调办公室主任屠学仁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19-02-12  信息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聊城市委批准,中共聊城市纪委、聊城市监委对聊城市经信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原市行业协调办公室主任屠学仁(正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屠学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 “ 小金库 ”,账外列收、列支;涉嫌贪污、 挪用公款、挪用资金 犯罪。

  屠学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 ,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聊城市纪委常委会、聊城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聊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屠学仁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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