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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党委副书记、理事长、院长姜建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19-01-03  信息来源: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经中共聊城市委批准,中共聊城市纪委、聊城市监委对聊城市光明眼科医院党委副书记、理事长、院长姜建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建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药品采购活动中,账外暗中收受药品返利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单位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犯罪。

  姜建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追逐个人和小团体利益最大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聊城市纪委常委会、聊城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聊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姜建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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