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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军:用权不任性 做到公私分明

发布日期:2015-06-23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现在生与死的抉择、血与火的洗礼少了,面临的最大考验不是“枪弹”而是“糖弹”,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最经常最现实的检验。

  领导干部与普通百姓的区别就在一个“权”字上,干部出问题主要也是出在这个“权”字上。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则利国利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现在生与死的抉择、血与火的洗礼少了,面临的最大考验不是“枪弹”而是“糖弹”,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最经常最现实的检验。

  要做到用权为民不偏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我们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领导岗位上,是一种信任、一种重托,越是职位高、权力大,越要牢记权力的本质,越要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而不是主人、是人民勤务员而不是“父母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

  要做到用权依法不出格。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筑牢依法用权的屏障。

  要做到用权廉洁不越轨。“公生明,廉生威”。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员干部为官用权,要心中有杆秤,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操守和如履薄冰的谨慎。面对金钱,一定要牢记“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别来当官”的告诫,绝不起贪恋之心;面对亲友,一定要把握分寸,不能因私情而违背原则;面对美色,一定要洁身自好,不能自甘堕落。选人用人是领导干部的重要权力,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和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要求,坚持公道正派,严格按照程序,不以个人好恶、亲疏远近划线,不搞任人唯亲、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以公心提高公信。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为官用权,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解决好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的问题,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

  公与私的关系。“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领导干部手握的是公权不是私权,必须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必须严格界定“公”与“私”的界限,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

  义与利的关系。为官用权,能否抵制诱惑是一个躲不开的问题。当干部手中有了权力,奉承、追捧的人会多起来,攀交情、拉关系、请客送礼的人也会多起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有多大魅力,实际上这些人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表面上对你有“义”,实际上是为了谋“利”。领导干部应该亲商、爱商、敬商、助商,对企业家多支持,但不能勾肩搭背、搞权钱交易。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唯上不唯下、唯官不唯民,不怕群众不乐意、就怕领导不满意,这是权力观扭曲的一个重要表现。我们党的利益同人民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既要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又要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位置,认真践行好人民公仆的使命,真正做到上不误党、下不愧民。

  ——摘自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在“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暨专题教育部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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