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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工作重要遵循

发布日期:2015-06-15  信息来源: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治国理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应有内涵,又是重要保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认真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深刻内涵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成立伊始,就强调要立规矩、讲纪律。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时,尽管全国只有195名党员,但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便专列了“纪律”一章,共计九条。其中规定,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若违反则必须开除党籍。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就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使我们党和那些只在口头或书案上讲马克思主义的松散学术团体划出了一道鸿沟。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在1941年9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在西柏坡专门召开扩大会议,主要议题就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1985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四者缺一不可。”90多年来,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每一段行程的跨越,无不是靠着严明纪律才一路走来。回顾历史,我们党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就要凭规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引领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党必须始终是坚强的领导核心。只有把党建设好,才能全面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王岐山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8700万党员的执政党,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透彻领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从严治党之间的关系,真正把“纪”挺到“法”的前面,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运用好发挥好,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执纪必严、动辄则咎,以严明的纪律凝聚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动力。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三转”的深化。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聚焦主业主责,推进“三转”向基层延伸,是深化“三转”的明确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获得持续、获得提升、获得创新的重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把执纪放在首位,牢牢确立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作为“三转”深化的方向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三转”的具体方法不动摇;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作为“三转”的工作目标不动摇。要充分发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治本功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使纪律既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又成为抵制和预防腐败的“铁栅栏”。要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驾驭深化“三转”出现的新情况;善于运用历史、哲学、文化思考增强工作信心,解决现实问题。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紧密结合基层实际,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切实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两个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强化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要把纪律和规矩列入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冲着纪律去,领好班子、管住干部、以上率下,实现全方位、全覆盖;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体现在“一案双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就必须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具体方法。严肃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担当,要种好自己的田,就必须抓早抓小,严格执纪,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强化执纪意识,坚持执纪思维,切实改变过去紧盯违法环节等办案模式,强调置“纪”在前,以“纪”为重,执“纪”为本,通过肃“纪”达到立纪。要通过纪律建设,强化和发挥好纪律在前的实践作用,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增强责任担当,确保“两个责任”生根落地。

  坚决纠正“四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从严治党,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必须持续释放严惩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明确信号,进一步增强忧患感、紧迫感,深刻把握纠正“四风”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系,在坚决纠正“四风”的全过程体现纪律的严肃性。既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纠“四风”工作,又要注重日常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要把“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严的制度管住干部,使其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

  强化民生监督,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准方向、迈出步伐、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把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赢得党心民心。要在推进民生监督工作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发现违纪苗头的必须马上去管,触犯纪律的必须及时跟进、严肃处理,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防止党员干部由“小毛病”“小问题”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要强化和发挥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践作用,让群众看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严查违纪行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破法”始于“破纪”。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利器,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要攥紧拳头、集中力量,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向罔顾纪律规定的行为宣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增强责任意识,坚守主体责任,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就必须率先在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又是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履行好。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切实带好队伍。

  抓好建章立制,完善纪律规定,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要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划定执纪守纪的“底线”和“红线”,强化知规依规,率先遵纪守纪,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在脑海里、行为中,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组织文化和自觉行为。要围绕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定性量纪等权力运行,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制定紧贴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明确纪律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纪可依,使制度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纪律有权威、受尊崇。

  以高标准、硬措施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的纪律的有力监督者,首先必须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和模范执行者。要严于教育,经常对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爱党忧党、遵章守纪、尽职尽责。要严格管理,既管干部的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还要注重分析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行为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严肃查处,发挥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形成违规必究、违纪必查、违法必惩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宋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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