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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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把主体责任担起来

发布日期:2015-04-20  信息来源:  

能否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关键在于抓没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这一重要要求充分强调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体现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担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在落实这项工作上取得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效,但还有单位存在重表态、走形式等落实不力现象。有的认为,只要洁身自好,管好自己就行了;有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等等。这些现象严重弱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危害甚深。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猛药去疴、除恶务尽,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当前尤为重要的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违纪往往是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纪律、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很多腐败案件都证明了这一点。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下大气力整治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就要真抓实干,让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及时了解所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就要强化问责。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如果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接二连三发生重大腐败案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长期得不到遏制,就要严肃追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通过进一步强化问责,促使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主体责任担起来。(孙志勇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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