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各地正积极推进“三转”,然而落实“三转”过程中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地方没有把握好“三转”的本质和内涵,对“三转”重点解决什么、有何路径等问题,缺乏系统思考;有的地方在工作安排、工作方式上还是沿用老套路、采用老办法,没有从原来的框框中跳出来;有的地方把“转职能”简单理解为增设几个办案室、清理几个议事协调机构,等等。 笔者认为,“三转”要真正实现转到位、转彻底,应杜绝“空喊口号”“穿新鞋走旧路”现象。 首先,应厘清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界限,让纪委从具体事务中“抽身事外”,对职能与纪检监察主业关系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避免出现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泛化、主业弱化、力量分散等问题。 其次,上级纪委在加强对下级工作指导的同时,应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使基层纪委敢监督、会监督,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执纪监督上。 再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应定好位,明确自身职责,挺直腰杆,敢于担当,敢于向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说“不”,避免喊“空号子”的尴尬。(孙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