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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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须解决三个问题

发布日期:2014-11-04  信息来源: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既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自我变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把握这一重要机遇,认真落实中央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稳步推进三个转变。

  思想上着力解决“万能纪委”的问题。“三转”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要求。过去,由于纪检监察机关过度参与了很多本来是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严重分散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思想上清醒认识到“三转”是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位的必然要求,认识到本位是加强惩处、落实纪委的监督和问责工作重点,坚持狠抓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惩处,通过治标切实为治本作好准备、赢得时间。

  行动上着力解决职能泛化的问题。推进“三转”的出发点就是要厘清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业务重点、职责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更加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实现高标准履职。一要突出抓好维护政令畅通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要求,一方面要鼓励探索创新,为锐意改革者撑腰壮胆;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鞭策瞻前顾后、裹足不前、阻碍改革者。二要突出抓好纠正“四风”工作。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厉的态势、更有力的举措,加大执纪监督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三要突出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千方百计拓展案源线索,强化线索初核,在规定时限内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按程序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腐败问题被揭露几率和违纪案件查办率。

  方式上着力解决合力不强的问题。“三转”需要一系列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一要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县、市纪委要强化对镇(街道)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的领导。会同组织部门做好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二要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建立完善上述部门之间组织协调、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三要强化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厘清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管理范围,确保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真空地带。要突出执纪监督主业,指导监督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同时,要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报告工作、述职述廉等制度,督促其有效履职。四要激发纪检监察干部主观能动性。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加强统筹调度。建立健全干部业绩考核和职位进退机制,强化实绩论英雄导向。开展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业务培训、轮岗交流、互谈互学等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正人先正己,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队伍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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